3年前,李某把钱借给他人,对方却至今未还,如今双方因此伤了和气。近日,延吉市司法局依兰司法所从中调解,李某拿回借款。
2009年,延吉市依兰镇春兴村村民金某以妻子出国劳务为由,向李某借款7万元,双方约定一年后还款。如今,还款期限已过去两年,李某多次向金某催款,对方表示妻子出国打工没有赚到钱,无法还款,双方因此伤了和气。6月13日,李某向依兰司法所求助。经司法人员调解,金某对欠款之事没有异议,只是说:“妻子出国劳务没有挣到钱,暂时还不了,等妻子出国打工有钱了一定还。”同时,金某表示,如果李某同意,可以将自家房屋抵债。
6月18日,在依兰司法所、春兴村委会人员的调解下,李某和金某达成协议,金某将春兴村一处房屋折价7万元抵给李某,李某接受。
来源:延边新闻网
(佚名)